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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

作者:admin 时间:2024-04-15 阅读数:20人阅读

中国的法律是属于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大陆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法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常用的四种基本法律;大陆法系主要适用于法德两国,还有奥地利比利时荷兰意大利瑞士西班牙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或地区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主要有法律渊源传统法典编纂传统法律结构传统以及诉讼程序传统等等1从法律渊源传统来看 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大陆法系起源可追溯到古罗马,其后在欧洲中世纪的后期约12世纪至15 世纪,罗马法在欧洲大陆又再度受到重视到了十八世纪,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都颁布 了法典,尝试列出各种法律分支的规范,因此欧陆法系又叫成文法法系英。

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何在

大陆法系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中国也属于这一法系英美法系包括英国。